2016年,我局按照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安排部署,结合余杭国税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功能,推动了国税工作的有效开展。现报告如下:

一、2016年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4条,重点公开本局政务动态、通知通告、纳税人需要了解的政策文件和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1-11月,继续维护好 “YHGS12366”微信公众号,每周2—3次向公众推送公开国税信息,纳税人触手可及即可享受国税微服务;12月1日,在原有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全省首个由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共同建设和运作的微信公众号 “余杭税务&财政”正式上线,目前订阅用户18376人,全年已推送115余期,公开信息340余条,已发布微博474条。全年在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浙江日报、杭州日报、余杭晨报等主流媒体刊物共计公开信息数41条。2016年继续推行了“网上公述民评”等活动,覆盖局领导、中层干部、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共31人,宣传政策及服务举措,加强社会监督评议,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推进税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行税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税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等信息。 

(三)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推进。及时通过“一站两微”公开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税收个案批复、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税收收入统计数据、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重大项目、税收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信息。 

三、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做好重点工作宣传 

运用“一站两微”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尤其是运用微博微信,基本做到每周3-4条信息的发布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转发权威解读稿件、组织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同时,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税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2016年,我局通过微博发现舆情2起,均已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理 

2016年,我局联合区财政地税局在《余杭晨报》、余杭电视台等地方媒体做好营改增、金税三期上线等宣传。自4月26日起,国地税联合每天在《余杭晨报》联合刊登《给全区纳税人的一封信》,涉及发票、申报、税收优惠、地税代征、便民办税等内容,得到了广泛好评,同时,制作税收宣传视频连续7日在余杭电视台播出。截至年底,共在《余杭晨报》刊登营改增新闻稿件9篇、公告4次,在余杭电视台播出新闻8条。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我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时答复并办结,要求公开内容属纳税人保密信息,不予公开,已按规定告知纳税人。 

五、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平台及队伍建设 

(一)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2015年,我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目前我局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主要有:余杭国税网站、政务公告栏、税企通(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同时通过余杭晨报、余杭电视台等本地媒体宣传相关办公场所变更、税源专业化管理等工作信息,通过税法宣传“六进”、广场咨询会等形式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国税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1名干部分管公开工作。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把信息公开列入税务人员培训科目,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局共有20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其中1名专职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共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参与培训人员30余人,1名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参与区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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