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项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旅游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制进一步健全。在局内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市场科、规划科、安全科、质监所、形象推广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纳入了各科室年度工作任务,与各科室的年度评比相挂钩,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一是围绕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我局联合区信息中心不断完善区政府网站“畅游余杭”频道,改版升级余杭旅游官网,主动在门户网站“民意调查”发布旅游满意度调查问卷,并通过建立与旅游企业的政企互动平台,大大拓宽了政务党务公开的渠道和电子政务的效能,加强了与游客和市民的沟通联系,立足将余杭旅游网建成全区旅游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二个阵地。二是加快局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完善了政务公开版块,通过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了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等四大方面的内容。同时结合浙江政务公开要求,设置“浙江政务服务网”入口并完善更新景点介绍、旅游线路、旅游投诉、地方特产、地方美食等便民事项并开设行政审批窗口,对导游证核发、旅行社设立许可等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对旅游相关便民事项增加信息通道,截至目前网上受理办结事件8件,实现零投诉零通报。三是重新制定了《余杭旅游工作宣传方案》,对照省市区各级要求,加大了信息宣传,严格信息公开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四是不断构建并完善余杭旅游自媒体平台,依托余杭旅游官方微信、微博、余杭旅游淘宝旗舰店、营销官网等,在为游客和市民带来旅游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今年制作微信250余期专题,开展线上线下活动170余次,被评为“中国旅游好微信(TOP10)”,累计发布3800余条微博,余杭旅游官方微博荣获全球华人自媒体联盟“年度旅游类自媒体TOP10”称号。五是导入行风暗访员监督机制,聘请6个行风暗访员,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暗访检查,提高信息公开成效。
(三)信息公开效果进一步增强。通过多渠道、多方面公开相关信息,未出现因信息不公开而造成投诉举报或其他群体事件,信息公开的效果呈现持续上升状态。在公开各类信息,处理各类咨询投诉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对我区旅游事业的愈来愈了解和支持,愈来愈关心和重视,对旅游更好更快发展的要求也愈来愈高。所提出的对策建议也十分中肯到位,使我们颇受启发,受益良多,增强了我们发展旅游的信心和决心。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互联网
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了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等四大方面的内容。通过部门权力清单整合归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截至现在共公开了权力事项库,公开行政处罚34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权力5项等。通过政务平台对外公布政策文件7件,内部公开37件,非公开18件。政务信息向省旅游局报送127篇,录用50篇,向市旅委报送信息152条;通过区政务平台报送信息172篇,区门户网站录取94篇;在余杭旅游政务网上发布政务信息219条,在余杭旅游资讯网上发布资讯信息160条。余杭旅游官方微博累计发布信息3800条,在余杭旅游官方微信累计制作专题250期,有效提高了信息传播力度。
(二)新闻媒体
一是举办新闻发布会。举办了超山梅花节和茶圣节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全国各大主力旅行社的负责人和中央、省级的媒体记者参加,并向媒体推介余杭旅游精品线路。
二是依托媒体宣传。在对外宣传上,我局始终保持与全国知名媒体的良好合作。邀请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西湖明珠频道等电视媒体;上海第一财经广播、杭州交通经济广播、浙江电台交通之声等广播媒体;中国旅游报、钱江晚报、杭州日报、都市快报、城乡导报、江南游报等报刊;以及新浪网、新华网、人民网、浙江在线、杭州网、19楼论坛等主要网络媒体,共计近50多家主流媒体做了跟踪报道超山梅花节、中国茶圣节、鸬鸟蜜梨节、羊锅节等重要节庆活动以及全区各大景区宣传。同时,举办全国部分城市旅行商和媒体走进余杭活动,邀请了全国各地的旅行商和媒体记者参加,通过旅游推介、业务交流、实地踩线等形式向外界展示余杭旅游的崭新面貌,扩大了余杭旅游品牌影响力。
(三)政务公开栏
余杭旅游官网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科室、政策法规、联系方式等政务信息,旅行社新立、变更、注销以及导游证考试等的办事服务资料,在余杭旅游政务网“政策法规”板块更新了总共16个法律法规条文,并结合浙江政务公开要求,设置“浙江政务服务网”入口,在浙江政府服务网上完善更新景点介绍、旅游线路、旅游投诉、地方特产、地方美食等便民事项和旅行社设立、变更等行政审批事项;结合游客招徕网上申报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置“游客招徕网上申报”数据入口;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干部践诺、干部人事考核、党员培养发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并及时更新政务动态信息。
(四)公开投诉渠道
借助区旅游形象推广中心平台,通过配备专属人员,添置设施设备,专门接受游客和市民的信息咨询和受理投诉,并公布咨询电话为89196123,投诉电话为89161861,确保了信息畅通,扩大了余杭旅游宣传渠道。同时,新设立了余杭旅游咨询(文一西路)分中心旅游咨询点,截至目前我区共有11个咨询点,咨询点内放置了各类余杭旅游宣传资料,并有专人现场进行咨询服务,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宣传的载体,提高了信息宣传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无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通过“政民互动”等统一平台处理咨询投诉、市民来信28条,涉及旅游规划咨询、景区门票问题、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处理各类电话咨询、求助和转办投诉55件,办结率100%。咨询投诉内容均得到了及时回复、有效处理,受到了群众的肯定。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3名兼职工作人员,专项经费2万元。
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
八、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深化,对应公开及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不够清楚,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以及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针对以上不足,特制定以下改进措施:第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加深对信息公开知识的认识,做到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地公开,对于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第二是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倾听民意,进一步了解公众对旅游系统信息的关注重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相应增加公开的内容;第三是在发挥传统宣传载体效能的基础上,逐步深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渠道、新方式,使多种公开载体形成合力,发挥最大的作用;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的长足、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