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要求,公布余杭区供销联社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ha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余杭临平邱山大街266号迎宾楼5楼,邮编:311100,电话:86224823,传真:86224823)。
一、概述
2015年,区供销联社认真贯彻落实《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通过余杭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首页、余杭供销简报、余杭晨报和新浪微博等载体,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下属单位、所属企业和农民的信息服务,充分体现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宗旨目标。
(一)从组织机构上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区供销联社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直接分管,办公室牵头,各部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具体办理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并负责组织协调、技术保障等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从日常工作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业务人员在日常的细节工作中,主动学习《条例》,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技能,自找不足,认真比对,努力学习先进。踏实做好信息审查,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同时能够根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通过多方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按照除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公开的原则,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依托余杭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首页、余杭供销简报、余杭晨报和新浪微博等载体,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区供销联社在新浪微博上注册官网微博账号,不定期更新,新增一条更加便捷的渠道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区供销联社共主动公开信息127条,其中在信息公开网站、部门首页主动公开文件8条,工作动态87条、通知公告23条,其他信息1条,通过新浪微博公开信息8条,通过余杭晨报等媒体公开信息3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区供销联社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区供销联社共受理网上信访64起,接待现场来访共11次200余人,均已给出明确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同志兼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区供销联社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其它申告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区供销联社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信息公开力度小、公开业务人员水平不够、对新媒体公开渠道操作不熟悉等问题。2016年,区供销联社将继续按照区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以下三方面措施,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各项工作流程,不只是业务科室,更是扩散到每一名工作人员,确保信息更新全面、及时。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质量。认真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针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专项业务水平进行培训,加强针对性和专题性,确保公开的信息高质量、高标准。
三是做好新渠道的公开工作。2016年,出了做好在原有的政府门户网站、纸媒等的信息公开工作,也要认真学习如果在微博、微信等新渠道进行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融入新元素,拓宽渠道,确保公开的范围更为广泛,群众接受公开信息的方式更为便捷。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