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督查管理科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9163902,传真:0571-89163904)。
  一、概述
  一年来,“中心”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强服务。在定期梳理、维护政府信息,及时完善原有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基层调研,建立完善的日常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
  (一)认真组织,提高认识。
  2012年是继续深化“两家两中心”建设的一年,“中心” 在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以《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汇总目录》为基础,“中心”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到每个责任科室,根据各科室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责任人,保证不漏发任何一条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中心”工作特色,制定信息报送规范制度,通过指定人员层层审核把关后发布到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确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主动公开、建立机制。  
   “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阳光服务型政府窗口,结合“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将所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通过服务指南、公告栏、网络、报刊等媒介全部对外公开。今年,“中心”根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已公开的各项内容进一步作了细化整理,并根据新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按照区政府要求,对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进驻部门、办事事项等内容进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4条。其中,工作信息类866条,包括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信息内容;公共服务类52条,主要是进驻“中心”部门窗口推出服务新举措、党团员服务月活动、垃圾分类宣传等信息内容;政策文件类16条。
 二是积极利用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公开有关政策法规信息。利用橱窗展板公开党务信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利用“中心”现有的LED、电视机等形象视觉系统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创新举措等,提高市民的知晓度和法治意识。
  三是通过外宣途经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动态信息。全年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发布信息总计687条,涉及行政审批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动态、创新服务举措、文明创建、队伍建设等内容。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中心”严格遵照《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公开权利人,不仅公开最新政策和操作程序,还积极撰写信息稿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努力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做到透明公正,提高服务效率。2012年“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公开的政务信息均不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中心”共受理群众信、访、电及网上信访、政民互动163件次,办结15件,转办148件。其中办事咨询1件,部门领导信箱5件,区委领导信箱3件,区政府领导信箱2件,人民建议征集1件,12345公开电话11件次(其中杭州市12345公开电话8件,余杭区12345公开电话3件)。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中心”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共3名,2012年未发生信息公开事务的政府支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更进一步的完善,但仍存在进步的空间,在2013年,“中心”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和规范“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制定相关考核考评细则,根据分工划分科室职能,分类别逐项细化落实,确保提供的信息更为详细有效。 
  二是定期自查“中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等网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纠正更新变动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真实。 
  三是保证信息公开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告栏、指向牌等,在利用好原有LED大屏幕、信息架等设施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争创全区领先,积极发挥创新力,体现“市民之上、服务为本”的宗旨。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 州 市 余杭 区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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