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余杭区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余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在区政府信息办的指导下,本单位对信息公开
  工作高度重视,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并指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日常事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会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我会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8条,其中文件类信息17条,工作信息11条。
  (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通过“政民互动”平台网上咨询4人次,均已按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由本单位1名工作人员兼职,2012年无信息公开事务的政府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要求积极、及时的公开相关信息和内容,通过信息的公开,较好的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为我们的工作起到了促进和完善,但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定期更新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杭州市余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