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30

2018年,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保障公民知情权,打造服务型、透明型政府职能部门。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人员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运行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指定了一名专职人员和两名辅助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实行AB岗工作制,方便公众及时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把工作重点继续放在了完善机制、加强培训、丰富载体上。 

(一)完善机制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召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向各科、所、事业单位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所、事业单位分工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完善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切实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公开机制。我局修订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综合考评范畴。同时,办公室通过发送信息、电话等方法,督促各科、所、事业单位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涉企信息、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加强培训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原有基础上完善了由40名科、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员队伍。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办公室专门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2次,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方式和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落实《条例》及《办法》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丰富载体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更加多样,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我局加强了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全方位保障公民知情权。 

一是以互联网为途径公开。“杭州·余杭”门户网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网络平台,2018年我局继续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丰富网络公开信息上,及时在平台上公布市场监管系统最新法律、法规及我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2018年以来,我局在“杭州·余杭”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087条。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对“余杭市场监管”“余杭品牌”“质量余杭”“余杭区消协315”等微信公众号,我局掌上余杭平台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我局新浪官方微博、消保委微博等及时维护更新。 

二是以报刊、电视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效果,我局十分注重围绕工作重心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2018年,我局在《光明日报》、《中国工商报》、《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中央国家级和部级媒体发表报道33篇,在《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市场导报》、《钱江晚报》、浙江电视台、《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每日商报》、西湖之声、《余杭晨报》、余杭电视台等省市区级媒体发表报道352篇,在浙江省工商局网、浙江质量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杭州质量网累计发表文章122篇。3月12日,我局召开3·15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市场导报》、《杭州日报》、《每日商报》、余杭电视台等省市区新闻媒体采访报道。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我局跨区域网络市场协同监管工作,后续还被《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宣传。2018年我区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11月22日《浙江日报》专题报道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2月1日,《光明日报》刊登我局关于小作坊食品安全整治的工作举措。 

三是依申请公开。完善《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启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综合业务管理系统。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3173件,其中申请档案查询102850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23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网络申请198件,信函申请118件)。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所有申请及时予以告知或答复。其中,4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内容因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内容涉及商业秘密,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内容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故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与财政支出 

2018年,我局共减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费用52.5万元(全部为档案查询打印费用),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为1万元。 

三、其他情况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2018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了工作督查。通过畅通纪检监督电话、聘请民主监督员、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工作评议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落实。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申诉案或泄密事件,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11件。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程,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往年的良好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升,但是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要建立准确、及时、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需下大力气;二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成员的相关业务素质还需加强,在加大指导力度、加强指导的针对性上仍需多动脑筋;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有难度,需尽快制定细致、可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 

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