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档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余杭区档案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档案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新丰路10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6226057)。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精神,余杭区档案局近年来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余杭区档案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及时调整、配备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工作人员,明确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并安排具体人员负责网上公文收发、信息公开、互动平台、网站维护管理等日常工作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工作程序。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和保密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及时准确规范上报公布信息、反馈公开申请、总结公开情况。截至2016年底,余杭区档案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公开工作质量。余杭区档案局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党政综合办公平台、公文系统、党政专网、视频会议等各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各系统人员能够明确自己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余杭区档案局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余杭档案信息网以及余杭档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一步丰富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形式,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同时做到及时更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完整和真实。2016年余杭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60则,其中部门文件6则,工作信息48则,公告公示6则。档案查阅窗口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全年共接待档案、现行文件、资料查阅人数2327人次,查阅案卷4135卷次、463件次,复印8814页。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本年度余杭区档案局共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余杭区档案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余杭区档案局未收到政府信息进行投诉咨询。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余杭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办公室及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兼任,无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政府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情况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缺乏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二是政府公开信息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关内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我局各科室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结合余杭档案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认真研究措施,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