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档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杭州市余杭区档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有: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二、公开信息情况;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三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档案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新丰路10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622605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区档案局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依法公开、准确及时、公平公正、便民利民”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协调,及时更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对于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的信息,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真实性的同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二、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形式 

我局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的区档案局网页及区档案局门户网站(http://daj.yuhang.gov.cn/)为主渠道,做好重点信息主动公开,对局机构职能、公告公示及工作计划方面情况进行了公开,宣传报道各类档案活动,对档案工作动态时时更新。二是编发《余杭档案》(季刊)4期,增刊1期,通过微信公众号“余杭档案”介绍档案行业动态,公布馆藏珍贵档案。三是充分发挥“查档服务窗口”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66则,其中部门文件43则,工作信息121则,财务信息2则。 

2015年,档案查阅窗口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共计接待查阅档案、资料2675人次,提供案卷、资料6547卷(件)次,复印13059页,为余杭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大量的原始凭证和参考依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本年度未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有效申请。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情况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缺乏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二是政府公开信息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关内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我局各科室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结合余杭档案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认真研究措施,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