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住房保障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区住房保障办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进展情况 

1.抓好人员保障。我办党组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事项,专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年信息公开工作,并实行专人负责制。为增强工作力量,配合各项工作推进,确保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为有序的开展,指定具体科室和人员承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公开人员变动,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2.抓好制度保障。在明确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的基础上,配套制定信息报送审核、发布考评等方面的制度,要求各科室信息员及时准确上报公开信息,并保证信息数量和质量。 

3.抓好培训保障。我办提前谋划,在制定的年度宣传计划中加入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特别是培训这一项内容,进一步细化培训方向、内容以及培训次数,提高信息公开平台操作能力和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办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2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36条,政务微信公开6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6条。主要有: 

1.保障性分配政策信息。公开了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涉及房改政策、经济适用房、人才房、公租房等方面,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正文;住房保障办事指南,内容包括:申请审批的具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 

2.住房保障分配对象信息。公开了拟核准保障对象名册,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住房保障类型、所在镇街、所在社区、家庭成员等。 

3.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信息。公开进行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邀请公证处全程参与监督。 

4.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公开余杭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政策、物业管理费收缴办法、后续管理机制、多户多联安置政策、农民多高层公寓剩余房源处置办法,以及拟安置人员身份证信息、村组别、安置面积、选房结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