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杭州余杭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9163940)。

一、概述 

一年来,“中心”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强服务。定期梳理、维护政府信息,强化制度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组织领导。“中心”在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中心”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是落实责任分工。以《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汇总目录》为基础,定期由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责任人,配备专人具体负责,保证政府信息不漏发、不误发;强化门户网站、党政综合办公平台、公文系统等系统人员制度落实,明确门户网站管理员、综合平台管理员等综合平台管理人员,工作落实到位,全年无涉及到管理员变更的情况。同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制定“中心”信息报送规范制度,确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余政办〔2009〕319号)文件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载体的主动公开工作。结合政务服务网建设,“中心”将所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通过服务指南、公告栏、网站等媒介全部对外公开。2016年,按照区政府要求,对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进驻部门和办事事项等内容进行完善。采用网站、微信平台、宣传印制品等载体公开进驻事项的办事流程等信息。目前入驻“市民之家”的30个审批部门、6 个公共服务部门和659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联系电话等信息均已录入余杭区审批门户网站和“中心”微信平台,方便群众及时查询。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LED显示屏、标志标识、服务手册等公开有关政策法规信息、党务信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等,提高公众知晓度。我们还通过《杭州日报》、《余杭晨报》等报刊媒体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动态信息,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工作公开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严格遵照《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公开权利人,不仅公开最新政策和操作程序,还积极撰写信息稿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做到透明公正,提高服务效率。2016年,“中心”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件,经查,该信息件不属于“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已按规定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公开的政务信息均不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中心”共受理群众信、访、电及网上信访、政民互动43件,全部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中心”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共3名,2016年未发生信息公开事务的政府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中心”在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方面做了更进一步的完善,但仍存在进步的空间: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深化等。2017年,“中心”将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工作:一是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特别是行政审批、交易管理、便民服务和考核评比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努力做到准确、及时公开;三是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建设,对公开信息进一步梳理归类和有效整合,提高信息服务的便利性;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与宣传,提高全体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