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杭州余杭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9163940)。

一、概述 

一年来,“中心”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强服务。在定期梳理、维护政府信息,及时完善原有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制度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中心”在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将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与“中心”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切实抓好落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陆建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程参与和指导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以《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汇总目录》为基础,定期由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将工作细化落实到每个科室,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责任科室落实工作、配备专人具体负责,严格考核责任制,保证政府信息不漏发、不误发;强化门户网站、党政综合办公平台、公文系统、党政专网(网络)等系统人员制度落实,明确门户网站管理员、统一用户管理员、综合平台管理员、公文系统文件收发员、部门信息审核员等综合平台管理人员,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无涉及到管理员变更的情况。同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制定“中心”信息报送规范制度,通过指定人员层层审核把关后发布到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确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主动公开,建立机制。 

结合“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中心”将所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通过服务指南、公告栏、网络、报刊等媒介全部对外公开。今年,按照区政府要求,对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进驻部门、办事事项等内容进行完善。同时,采用网站、微信平台、宣传印制品等载体公开进驻事项的办事流程等信息。目前入驻“市民之家”的33个审批部门、659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联系电话等信息均已录入余杭区审批门户网站和“中心”微信平台,方便群众及时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余政办〔2009〕319号)文件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载体的主动公开工作。积极利用宣传橱窗、LED显示屏、标志标识、服务手册等公开有关政策法规信息。利用橱窗展板公开党务信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利用“中心”现有的LED、电视机等形象视觉系统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创新举措等,提高市民的知晓度和法治意识。通过外宣途径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动态信息,其中《打通服务发展“最后一公里”》、《施行专家后评估制》等工作信息分别在《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省、市级媒体上发表,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工作公开透明度和社会工作知晓度。2014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总计1330余条,涉及审批和便民类事项的相关信息、行政审批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动态、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文明创建、队伍建设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严格遵照《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公开权利人,不仅公开最新政策和操作程序,还积极撰写信息稿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做到透明公正,提高服务效率。2014年,“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公开的政务信息均不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中心”共受理群众信、访、电及网上信访、政民互动18件,全部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中心”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共3名,2014年未发生信息公开事务的政府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中心”在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方面做了更进一步的完善,但仍存在进步的空间: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深化等。2015年,“中心”将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和规范“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分类别逐项细化落实,确保提供的信息更为详细有效。     

二是定期自查“中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等网络的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变动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   

三是保证信息公开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告栏、指向牌等,在利用好原有LED大屏幕、信息架等设施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民互动,体现“市民之上、服务为本”的宗旨。 

四是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工作。加强网上大厅建设,推进权力清单纳网入库,不断强化网上一站式服务功能。深入推进便民事项下延,开展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协调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五是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信息系统通信维护,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维护计算机终端及公共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排队叫号系统软硬件运行环境的安全,同时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及时根据窗口业务变化调整LED显示与叫号系统。做好安全检测,对行政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检进行安全测评。确保系统运行环境安全。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