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工作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余杭区城市管理局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藕花洲大街西段211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0571-86169025,传真:0571-86169224)。 

一、工作概况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严格遵循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及时便民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我局及时调整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制度 

为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局以强化管理工作为基础,健全完善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进行规范,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提高了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三)开展学习培训 

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教育和研讨,强化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 

(四)加强检查监督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催办,按照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清理,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准确。实行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动态检查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监控,督促信息及时发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许可事项、行业新闻、公告通知、工作动态、招标公告、廉政建设、文化建设、专项工作、部门概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根据申请人要求按期处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通过信访投诉热线等途径受理咨询53件,均按期处理完毕。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人,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涉及针对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件1件,得到维持具体行政的决定。行政诉讼案件1件,被依法纠错。 

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2016年,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研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流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二)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综合水平。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办事公开。完善决策公开制度,落实分工和责任,建立健全渠道,推进我局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 

(三)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