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气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1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余信管〔2012〕3号)文件精神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96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6151055)。
  一、概述
  2011年,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区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并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办事行为,转变机关作风,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形成了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的工作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建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具体抓,局办公室承办,其它职能处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结合气象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和重点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发布协调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考核体系,与本部门满意处室评比挂钩,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查询受理点明确,资料提供及时
  2011年全年主动及时向社会主动免费公开政府信息371条。同时,在局办公室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按照申请人提供信息,安排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并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
  (三)及时发布信息,工作台账完善
  为加强民主监督,规范公开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改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补充应公开的信息和修订后的办事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将上级政府信息主要工作文件、信息公开制度装订成册,以备查考;建立网络维护制度和配备网络维护人员,经常性开展网络维护,保持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2011年全年主动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1条。其中:行政许可5条,行政强制2条、行政监管12条,非行政许可1条,行政处罚86条,气象信息内参78期,活动专题服务材料42期,气候影响评价13期,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80条,在《城乡导报》发布专版52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一是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上将政府信息对内、对外公开;二是利用“世界气象日”、“科普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通过报纸、手机短信、电视、电台、气象综合显示屏等进行公开;四是其余未通过以上手段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局提出申请,本局已安排专人负责,设立专门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并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兼职人员有1人。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金额。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过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较大的提高,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质量、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宽和创新。二是少数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上还有待加强。
  今后,将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着重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二是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