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余杭区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余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和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文联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湖南路52-2号306华源天盛综合楼812室,邮编:311100,电话:86224910,传真:86224910)。

一、概述 

2017年,在区政府信息办的指导下,本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并指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日常事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会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一年来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渠道公开发布500多条信息,其中文件类信息19条,工作信息92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融入了新元素,拓宽了新渠道,确保公开的范围更为广泛,群众接受公开信息的方式更为便捷。 

1.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通过“政民互动”平台网上咨询0人次。 

4.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由本单位1名工作人员兼职,2017年无信息公开事务的政府支出。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要求积极、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和内容,通过信息的公开,较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为我们的工作起到了促进和完善作用。但在信息公开的质量、时效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公开的信息高质量、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