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围绕《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点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和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残联办公室联系(地址:南苑街道新丰路181号,邮编:311100,电话:86229794,传真:8622594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7年,区残联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区残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主要由本单位办公室的1名工作人员兼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托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区级平台,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援助、困难救助、康复服务、信访维权、文体宣传等多方面。 

(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通过宣传,公开报道我区残疾人事业进展情况。全年在《余杭晨报》刊登残疾人典型专版4篇,刊登残疾人事业新闻报道26篇;区广播电视台新闻报道16次,浙江卫视报道29次,央视13频道报道2次。 

(三)借助区残联部门网站、“余杭残联”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网络平台,有效整合全区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主动及时向各界发布残疾人工作最新进展。其中,残联部门网站公开502条、“余杭残联”微信微博106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本年度区残联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宽;二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区残联将进一步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残联共接待、处理各类残疾人信访电、咨询237批次,回复率100%,满意率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