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7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相关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存在疑问,请联系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5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6225942,传真号码:0571-8613918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残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的领导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区残联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有力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托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公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机构概况类13条,政策文件类26条,资金信息类3条,人事信息类2条,内容包括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援助、困难救助、康复服务、信访维权、文体宣传等。

  2.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通过宣传,公开报道我区残疾人事业进展情况,提升区残联形象。2013年在省市媒体宣传报道5篇次;区级媒体宣传报道65篇次;在区电子政务平台和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录用信息95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区残联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区残联通过“政民互动”统一服务平台、领导信箱等方式共接待、受理各类残疾人信、访、电88件92人次,受理承办网上信访(政民互动)75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区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信访维权部,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2人,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工资支出金额。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区残联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情况良好,但是公开信息的载体平台还是有待改进。区残联将进一步完善残联门户网站建设,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和群众的认知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定期维护,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残联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