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0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相关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民互动”平台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存在疑问,请联系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5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6225942,传真号码:0571-8613918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区残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构建和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扶助和保障残疾人、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的正确领导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区残联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有力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托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公开。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类7条,资金信息类32条,工作信息类18条,人事信息类1条,内容包括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援助、困难救助、康复服务、信访维权、文体宣传等。
  2.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第二十一次“全国助残日”及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盲人门球比赛等大型活动,通过宣传,公开报道我区残疾人事业进展情况,提升区残联形象。2011年城乡导报刊登残疾人事业新闻报道104篇,杭州日报、钱江晚报、都市快报、温州日报等其他报刊16篇,新华社报道2篇;区电视台新闻报道93次,丽人广播残疾人专题29篇;浙江卫视等省级电视台报道33次,杭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17次,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5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区残联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区残联通过“政民互动”统一服务平台、领导信箱等方式共接待、受理残疾人信、访、电共76件85人次,其中办理区长公开电话8件、区领导批示信访4件;受理承办网上信访(理事长信箱)7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区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信访维权中心,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1人,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工资支出金额。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区残联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情况良好,但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实用性还是有待改进:
  1.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的长足、规范化发展。

 

 

杭州市余杭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