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联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要求,公布余杭区供销联社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ha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余杭临平邱山大街266号迎宾楼5楼,邮编:311100,电话:86224987,传真:86224823)。  

一、概述  

2018年,区供销联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通过余杭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首页、余杭晨报等载体,着重加强了信息公开渠道的管理和维护,较好地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下属单位、所属企业和农民的信息服务,充分体现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宗旨目标。  

(一)从组织机构上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区供销联社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直接分管,办公室牵头,各部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具体办理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并负责组织协调、技术保障等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从日常工作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业务人员日常工作中主动学习《条例》,努力实现自我业务技能提高,扎实开始信息公开工作。前期做好信息审查,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同时能够根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通过多方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按照除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公开的原则,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依托余杭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首页、余杭晨报等载体,多方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区供销联社共主动公开信息145条,其中部门首页主动公开工作动态76条、通知公告62条,通过余杭晨报等媒体公开信息7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供销联社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区供销联社共受理网上信访50起,接待现场来访共5次  20余人,均已给出明确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同志兼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区供销联社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其它申告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供销联社将继续按照区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以下措施,将信息公开做得更好。  

一是深化公开,规范流程。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逐渐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建设队伍。认真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调整充实人员队伍,要求涉及到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业务水平提高,参加各类培训,补充专业知识,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为信息公开联络员。及时统计并更新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同时,在区社内宣传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杭州市余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合规、有效。 

三是抓好创新,强化成效。在做好原有的政府门户网站、纸媒等基础上,积极探索微信、微博等新载体,并及时更新推送,丰富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成效。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