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公安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区公安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开展的各项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9261000,传真:0571-89261024)。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信息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依照区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更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健全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查等工作制度;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于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的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余杭公安”官方微博、“余杭公安”微信公众平台、“余杭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等,第一时间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有关资讯,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广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局以“杭州·余杭”门户网站、“余杭公安”微博、“余杭公安”、“余杭交警”微信等为信息公开首要阵地,同时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设立专栏发布新闻信息,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为群众服务,接受群众的监督。全年通过微博推送信息5231条,通过微信推送信息127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0次,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0篇。在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浙江在线、今日头条、钱江晚报、都市快报、青年时报、杭州日报、余杭晨报等国家、省、市、区新闻媒体刊登文字稿件1335篇,其中国家级媒体稿件97篇,省级媒体稿件855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提供便民咨询2831件,通过网上12345提供便民咨询1916件;通过政务平台公开信息77条,其中工作动态14条,通知公告53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69件。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总体安排,我局认真梳理需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163项,其中可以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52项;为提供便民服务,先后印制完整版办事指南4000余本、简易版办事指南15余份。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分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1条,依法答复申请人21条,其中同意公开1条,部分公开9条(2条涉及个人隐私2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条),信息不存在8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4起,均维持原判;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起,1起维持原判,1起当事人撤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公安工作涉及影响面广、敏感度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2018年,分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抓好公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主流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发展壮大移动互联网宣传主阵地,切实增强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推进全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