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公安分局2013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区公安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开展的各项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6225275,传真:0571-89261018)。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信息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余杭区贯彻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全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警民关系,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分管局领导亲自抓好日常工作落实,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条对外公布信息,并成立了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高效开展,避免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造成推诿、拖沓现象的产生,提高工作效率。

  (二)拓宽渠道,方便群众。公安分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积极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有关资讯。分局各单位还积极印制宣传资料,主动向社会公开办公、办事、招考等流程,积极方便群众,有效推进了公安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年,公安分局在“杭州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4条,其中基本信息55条,办事事项140条,常见问答29条;开辟公安特色板块如法律法规链接、头头是道、公安宣传、车辆违法查询等栏目;通过政务平台公开信息169条,其中工作动态136条,通知公告33条;主动公开文件信息33件,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4件。继去年@余杭公安、@余杭刑警这一微博载体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渠道,2013年,余杭公安微博群致力于打造最具活力的基层公安微博这一目标,重点扶持的@余杭出入境、@余杭公安中泰派出所、@余杭交警三个基层所队官方微博跨入全国公安微博百强行列,@余杭公安继续保持全省公安微博首位优势,确保了余杭公安微博群在浙江公安微博的行业先锋地位。以此同时,分局共在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中央及全国级媒体报道23篇,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钱江晚报等省级媒体报道320篇。共制作#每周110#21期,#余杭警谈#35期,在《钱江晚报》、《城乡导报》等报纸刊登专版87期,发行《余杭警坛》杂志3期。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分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其中1条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依法答复申请人5条,其中同意公开4条,1条信息非公安公开义务,未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局接待群众来信来电2218件,现场接待信息咨询123人次,主要涉及相关政策、办事流程咨询等,均能按规定给予答复解决。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两名工作人员兼任,设A、B岗,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工作。一年来,我局未发生此项工作的财政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2014年,分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以信息渠道更加灵敏通畅、工作程序更加快速迅捷为原则,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公安互联网站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全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