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广新局(体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2015年度区文广新局(体育局)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金莲为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我局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归口管理部门,并确定2名人员负责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科室的公开信息整理和上报工作,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层级管理机制。 

(二)强化工作责任,认真梳理信息。我局下属单位、科室众多,涉及文化、体育、非遗、文保等多条线,信息公开内容层面较多。为切实抓好各项信息的梳理工作,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将任务层层分解到责任处室和单位,并认真抓好信息上报、审核与公开工作,保障了群众对文体信息和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我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办事窗口,提供办事指南,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的信息查阅服务。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余杭文体网站、微博、微信和省、市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用到实处,对调整后的机构职能、人员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方便群众办事。 

(四)完善公开形式,信息内容全面。通过对余杭文体网的再梳理,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尤其是对文化市场审批、行政处罚内容等进行公开。及时发布“余杭文体”官方微信、微博,及时发布通知、公告、活动安排、文化遗产保护小常识等内容,让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余杭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强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余杭文化体育发展动态。 

(五)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工作到位。我局按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此外,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我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3条,余杭文体网站公布信息3600余条。通过省市区各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播发新闻信息共1200多条。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公告公示、工作开展情况等各个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尺度把握不够,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对进行信息公开的人员培训力度不够,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此项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七、其他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