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统计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了总结,现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信息内容,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借助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在余杭晨报开设《数说余杭》专版,通过余杭电视台、电台,及时对外宣传和发布统计信息10余次。二是通过编辑发行统计产品,公布信息。通过编辑统计月报、统计年鉴、余杭概览、统计与数据、走进统计等产品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全年编印并对“两代表一委员”等提供各类统计产品10种6万余册。通过《余杭统计》、《决策参考》、《统计专报》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全年共发布统计分析90篇。三是发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向社会各界解读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最新成果。四是开通了统计微信,发布统计监测成果和统计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4例,已按时办结。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无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微信平台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加强“余杭统计”微信平台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发布内容。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