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全区各部门、镇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xxgk.yuh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180136,传真:0571-89181079,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4楼,邮编:311100,电子邮箱:yhqxx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2016年,余杭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工作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发布。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实时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发布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余杭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的解读,同时公开了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多方面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回应。2016年共开展重要会议网络直播3次,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召开2016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同时,全区各职能部门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的“综合互动平台”共受理群众咨询信件1.6万余封,这些信件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答,政民互动正面效应得到体现。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建设。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由区信息中心(区公开办)下发《2016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应用情况和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余信管〔2016〕12号),明确信息公开方面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确保年底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可追溯。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举办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职法律顾问和区法院行政庭负责人为全区各部门、镇街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授课。法律顾问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要素、程序、答复等方面对公开工作进行系统讲解,区法院负责人则重点解析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司法审查要素和信息公开经典案例存在的典型意义,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三)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下发通知,对区本级和各职能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自查,主动公开各单位政务公开咨询联系电话和邮箱。确保开通了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等3种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公众进行咨询或申请。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在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写明答复内容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及条款,明确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救济时效,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办发〔2016〕19号、浙政办发〔2016〕52号和杭政办发电〔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内部明电〔2016〕22号)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余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部明电〔2016〕23号),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全区各部门、镇街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135条,同比上升11.91%,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建设各类专题专栏6个。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由区编委办、发改局、审改办、信息中心联合制发《关于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余编办〔2016〕10号),开展相关培训推进“两单”动态调整工作,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余杭平台进行及时更新。 

2.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和处罚依据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发布《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公开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情况抽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时归集并公示企业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落实先照后证“双告知”工作,推送“先照后证”企业登记信息18418条。2016年10月31日,“余杭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有效推进市区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做好新型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通过考察调研,在全区确定居住证办证点19个,向社会公开办证点地址、工作时间、办证条件、办证流程等具体内容,编制IC卡式居住证办理指南,为居住证申领人提供便利,同时通过政务微信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流动人口依规领证。 

4.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我区列入省411重大项目12个,省重点项目27个,市重点项目67个,区重点项目138个,每季度梳理各重点项目工程进展、排名情况,并制作展板进行公示;对各重大项目的开工、完成情况通过多个平台予以公开,2016年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发布重大项目建设信息51条,《余杭晨报》发布6条,通过市发改委网站等市级以上媒体发布重大项目的建设信息5条。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编制《余杭区支持和服务企业改制重组破产重整税收优惠政策应用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财税网站、办税大厅、纳税人税收政策专项辅导及企业走访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布《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16〕29号),制定包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推进企业提质增效和保障措施等8个方面共28条措施。区财政、物价等部门联合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完成全区72家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实现收费统计率100%;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对54个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6.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区民政信息网公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避灾安置场所、每月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情况、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等信息;规范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对全区低保对象和其他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复核,2016年发放救助低保资金7519.33万元;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96345公共服务热线电话和“5.12”避灾日广场活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救助政策的公众知晓度。 

7.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政策、多户多联安置政策、农民多高层公寓剩余房源处置办法等信息;出台《余杭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办法》(余政办[2015]230号),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困难残疾户实行危房救助,2016年11月底完成100户指标的改造任务,12月初对改造结果及改造计划调整情况在《余杭晨报》上进行公示。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拟核准保障对象名册,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住房保障类型、所在镇街、所在社区、家庭成员等信息。 

8.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依托市环保局统一的环境质量发布系统,发布我区环境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信息,每季度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情况通报,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组织和指导辖区35家重点企事业单位通过杭州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9.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强传染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疾控中心网站主动公开预防接种程序及预防接种门诊、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等信息;协助省市卫计委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公开工作,完成辖区内4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对《现榨果蔬汁、五谷杂粮饮品》(DB33/3005-2015)执行中的问题和修改建议的收集;在《余杭晨报》设立《食品安全信息》专栏,每月定时发布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等信息。督促企业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领相关证照后按规定进行张贴或悬挂。 

10.推进审计结果公开。2016年7月,区审计局代表区政府向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报告了《201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并于2016年11月通过区审计局网站进行公开。公开了“余杭区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审计、2015年度余杭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余杭区河道生态治理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余杭区2013年至2015年促进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8个项目的专项审计结果,公开幅度较上一年有了明显提升。 

11.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对2016年预算、2015年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其中全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全区财政预决算报告、2016年总预算表、2015年决算表,全区“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并按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及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62个部门公开的预决算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决算总表、财政拨款预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决算表以及文字说明。镇街预决算公开了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农副物流中心、6个镇、13个街道等21个单位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全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51件,同比上升84.94%。其中,当面申请308件,传真申请2件,网络申请757件,信函申请984件。申请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41件,属于同意公开答复数1067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答复468件,属于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1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5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24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39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5件。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农民多层公寓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消费举报投诉等信息。 

全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5件,被依法纠错的4件,其他情形的10件;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6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2件,被依法纠错的6件,其他情形的1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费用。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一些单位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文件仍抱着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心态,与“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有较大差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高,存在为了应付考核而批量更新信息的现象,对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以国务院、省和市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充分利用我区信息化手段,建设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网上受理、审查、告知、共享等功能,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