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全区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2014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www.yuh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9180136,传真号码:0571-89181079。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5号楼4楼,邮政编码:311100,电子邮箱地址:yuhanggov@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以平台完善、制度建设、人员管理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根据《条例》有关精神,经全面梳理和分类,对原有《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在明确必选栏目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确定自选栏目,形成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更加符合各责任单位的公开实际。 

(二)建立依申请受理流程规范 

根据省、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余政发〔2014〕90号)文件精神,重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规范”,强化部门“一把手”职责。区公开办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件,如内容涉及其他单位,将通过交办单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征求公开意见,更好地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由区公开办牵头,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把关前移”工作机制。各单位在制文过程中,在明确公开属性的基础上,根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不予公开”的政务文件需注明理由。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让熟悉情况的基层工作人员把好公开工作第一道关,也让政府信息经得起公开的检验。 

(四)加强信息公开联络队伍建设 

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QQ联络群,通过在线交流,及时解决各责任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或技术问题。准确传达上级政府工作精神,共享依申请公开经典案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在具体工作人员变更时做好有效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余杭区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重点信息1万3千余条,其中通过公文流转系统主动公开政务文件5208个。 

(一)公开内容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要求,同步开通浙江政务服务网余杭分厅,对外提供2000多项便民服务事项以及互动咨询服务。重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由区编委办牵头,对全区39个部门涉及的10432项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最终审核确定31个部门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776项,清减率达63.8%。承接省、市直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行政权力96项,审核转报事项109项。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环境。同时启动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通过印发《余杭区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部门编制责任清单填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编制内容、目标原则、开展范围等事项。我区部门责任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全区32个部门的主要职责事项391项,具体工作事项2209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62项,事中事后监管举措297项,公共服务事项174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由区财政局牵头,全区58个单位开展2014年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由一个文字说明和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表等三张表格组成。部门预算均已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容包含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其中,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住房保障、农林水事务等支出按功能科目已经细化到“项”级科目。2013年区级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均已主动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根据上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做好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保障性住房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方案公告,公开项目名称、征地位置和面积、补偿安置标准等信息。专门开设“土地”子栏目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加大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农民多(高)层公寓回迁安置工作,各镇街及时调整多(高)层公寓回迁安置领导小组,公开安置房分房摇号具体事项。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每年年初对外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审核发布招投标公告、废标及更正公告,接受公众的监督。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加强“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第一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门户网站“综合互动平台”,在原有“区领导信箱”、“部门信箱”“依申请公开”信箱基础上,增设“便民服务”、“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消费者咨询”、“大家来帮忙”、“政企互动”等新模块。2014年,各部门、镇街通过该平台受理群众来信1.5万余封,有效实现“一站式”诉求提交与反馈服务。 

2、公开查阅点 

公众可以在区政府大楼、档案局、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一馆四中心等五处免费查阅公开信息。2014年区档案局共计接待利用者2966人次,提供档案、资料5801卷件,复印6483页次,为个人取证、工作查考、编史修志、经济建设等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资料。 

3、新闻发布会 

全区每年根据实际需要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重大事件、热点信息进行权威发布。2014年区政府新闻办主办新闻发布会7场,包括工商局3.15新闻发布会,超山梅花节新闻发布会,仓前羊锅节新闻发布会,枇杷节新闻发布会,塘栖年味节新闻发布会,五常龙舟节新闻发布会,公安“媒体监督团”成立仪式新闻发布会。 

4、新兴媒体 

由区委、区政府授权,以区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微信为认证身份,开设“余杭发布”政务微博、微信账号。以“余杭发布”为龙头,统筹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100余个网络子平台,针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4年,针对公众广泛关注的九峰事件、中都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对不实传言进行辟谣,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区2014年采取各种形式受理依申请公开1678件,其中通过快递、当面方式提交的申请1505件,含区档案局查档640件。申请答复同意公开1375件,同意部分公开8件,免于公开42件。 

余杭区公开办代表区政府、区府办受理依申请公开82件,其中通过快递、当面方式提交的申请75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土地利用规划、财政金融、机构编制等信息。因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申请人提出更正请求2次,说明申请人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理解日益深入,对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4年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9起,其中8起由市法制办作出维持具体行政的决定,另有1起被撤销。 

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5起,其中4起经市中院审理驳回诉讼人的诉讼请求,另有1起原告诉至省高院,因未缴费而终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联络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不畅,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全区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提升较慢。二是主动公开平台有待完善。应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各类重点信息,仅在部门网站公开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公众及时有效的获取政府信息造成困扰。三是依申请受理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单位仍存在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不能较好的适应依申请公开案件从无到有的转变。 

针对以上不足,2015年我区将在以下几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联合区委党校,区委宣传部,开展面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的公开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强化公开责任。 

二是改造现有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信息审核发布的权限回归到各责任单位,逐步建立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监督机制,把公开目录建设成为各部门、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台账”。 

三是创建全区依申请公开电子平台,将各单位依申请受理、分办、会办、领导签审、答复的全过程进行记录流转,形成全区依申请公开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大平台。 

四是加强和完善网上公开情况通报制度,督促各单位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