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及《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实专门科室,集中人力、物力,专题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经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河南埭32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6224179)。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落实《余杭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广大群众了解我区工业经济发展信息提供方便。一年来,我局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目标,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重视公开评议、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和社会效应。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此外,我局还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保密工作细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年初下达本年度信息工作计划,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明确信息审核程序,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信息失实追究责任,并纳入年度科室绩效考核。 

(三)接受公开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建立了群众监督和评议渠道,在信息公开指南内写明信息监督电话,在网上设立意见建议专栏,形成了由专人负责接收,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牵头办理的工作机制。 

(四)明确载体形式。开通“余杭经信”新浪微博、微信平台,实时公布工业经济工作情况信息;充分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余杭装备制造”、“余杭家纺”微信平台,为行业协会会员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指定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此外,我局设在“市民之家”的工作窗口也接待信息查询及反馈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我局的职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是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产业发展规划,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一)电子政务工作有了新进展。结合政府权力清单事项梳理,在区信息中心的大力协助下,完善了行政许可类和行政征收类事项的办事流程并对外公布。2015年办结的行政许可类122个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项目(无核准建设项目),均按照登记表即办件,报告表、书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不包括组织专家评审时间)的承诺办理,办理情况当事人可查询区政务办公平台,做到了公开透明。 

(二)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全年同步公开政府信息数63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17条、公示公告类26条、培训活动发布12条、重大项目信息4条。官方微博、微信粉丝数近800人次,单条微博、微信信息最高阅读量分别达3700和600人次。同时在局官方微信“余杭经信局”设置完善“微官网”、“微政策”、“微服务”等功能模块,介绍公开经信概况、局科室职能、审批事项、经信数据等信息。 

(三)办好《经济和信息化》月刊、导刊。自2015年月始,将原《余杭工业》改版为《经济和信息化》月刊,并大幅提高刊物印刷质量,全年共出12期,每期发行量5000份,赠阅对象是全区年销售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部门等。在《余杭晨报》每半月刊登整版《经济和信息化》导刊,全年已出26期。 

(四)日常性工作更加规范。2015年对外公开发布文件138件(无规范性文件),25个政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都在《余杭晨报》予以公示。没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原余杭经信局门户网站由于缺乏专人维护,信息整理和更新存在一定问题。2016年1月起已停办,信息发布主要由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余杭经信官方微博、微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