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30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政法街7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622195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局工作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重新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程序,由各科室对进入政务网公文流转程序的文件,依照发文要求,由拟稿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公开的意见,并送审核人审核,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按照实际发布。局各类信息由各信息审核员经过规范、保密等多项审查合格后,统一推送外网、微博和微信公开。 

(二)落实相关培训。我局2018年先后组织参加局信息公开制度学习培训、区政府公文审核和保密审查培训,使全局信息工作人进一步熟悉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了操作技能。日常工作中,我局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指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畅通公开渠道。我局结合网络维护工作实际,建立了信息外宣报送机制,理顺了在余杭区门户网、局政务微博、局微信等公开渠道公开信息的程序,提高了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及时关注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通过更新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窗口、公开投诉电话;主动与省、市、区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修改完善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等信息;按上级要求,完成了我区专有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就近办”民生事项和单部门跨层级“一件事情”涉及我局事项的梳理报送,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内容的填报和修改工作,并做好运行期间的维护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余杭区门户网站、余杭区依普办官方微博、“余杭司法”政务微信为信息公开首要阵地,同时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设立专栏发布新闻信息, 并且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置电子触摸屏,结合法律服务咨询台,供群众查阅信息。继续印制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手册、法律援助便民手册、人民调解宣传手册等便民资料放置窗口,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截至12月底,区司法局在门户网公开文件22件,信息197条,在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条,在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5条。2018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1起通过网络方式要求政府依法公开信息的事件,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未发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的其它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区司法局的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人员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公开渠道的建设还有待加强。对此,一方面我局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技能。另一方面,将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注重日常维护,加快信息更新的速度,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