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司法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0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余杭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余政办〔2008〕195号)以及余信管〔2012〕3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政法街7 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6224572)。
  一、概述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成立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办公室具体履行职责。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落实办公室具体人员及AB岗人员。各信息拥有科室对进入政府网上公文流转程序的信息,直接依照发文设置要求,由拟稿人填写公开情况意见,审核人审核,与保密性审查一并进行,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按公开要求发布。
  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机构领导的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在政务网和法治网上公开。区司法局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窗口、公开投诉电话,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代表、乡镇和部门有关人员担任我局行风政务监督员,每年两次邀请来局举行座谈,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情况等,自觉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实施信息公开以“杭州·余杭”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首要阵地,同时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设立专栏发布新闻信息,各司法所职责制度均上墙公示,并且利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设立电子触摸屏,结合法律服务咨询台和信息化办公设备,作为信息公开查阅点,印制了法律援助便民手册等便民资料放置窗口,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2011年区司法局还邀请相关媒体、专家举行2010年余杭法治指数评审会。2011年区司法局在政务网信息公开栏公开文件76件,信息34 条,门户网动态信息563条,公开文件78件,在局法治网站公开信息1153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网络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获知要求1件,已回复其公开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我局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受理各类咨询139件,均能按规定要求给予答复解决。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为2人,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未发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的其它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是否必须公开和公开范围标准难以把握,信息公开未建立台账,信息公开创新力度不够,责任追究等制度尚欠完善。在今后工作中要增强主动性、创新力,加强与各科室及信息公开指导部门的联系沟通,规范有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