鸬鸟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3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主要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党政(财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576819;传真0571-88577821;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鸬鸟大道1号,邮编:31111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鸬鸟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坚持以信息公开为常态的工作原则,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科办(中心)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财统)办,配备AB岗2名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资料收集、整理、更新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把信息质量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运行。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对各办(中心)需要在网上进行公开的信息,督促其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加强镇、村(社)两级信息化队伍业务培训,组织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提升收集、处理、审核、发布信息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服务质量 

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宣传栏、电子屏、“遇见鸬鸟”微信公众号、“今日鸬鸟”纸媒等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政策文件、招投标、人事调整、机构概况、重要活动等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结合全区及乡镇重点工作,有侧重有特色精准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政务类、工作类信息240条。二是政务平台推送信息386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三是在区级以上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累计发布新闻报道近250条(篇),市级以上纸媒报道39篇。四是在“遇见鸬鸟”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200条。五是编排政务公开栏4期,重点推出了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工程、财政预决算情况社会保障等相关内容的公开。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信息公开意识。通过周三“夜学”、专题业务培训等集中学习活动,提升全镇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镇村两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2.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坚持做好线上线下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