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发改局(粮食局、物价局、金融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余杭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余政办〔2008〕195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余杭区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藕花洲大街203号,邮编:311100,电话:86169906)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公正、公平、便民为要求,以方便公众更简便、快捷的了解到各类公开信息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完善组织机制。今年根据我局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更新完善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继续负责实施全局电子政务建设应用和信息公开工作。对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明确了公开办法、公开内容、公开途径、总结考核等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加强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培训。在日常工作中,依照公开条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认真对待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今年按照区信息中心的要求,更新了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对于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的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继续在原有门户网站、报纸等传统公开渠道予以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利用“余杭发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及时更新内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提高信息公开受众面,增强与群众之间沟通交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使信息公开的方式更加多样,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全方位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20余条,公开方式包括区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余杭晨报》等报刊杂志以及省市各类简报,今年加强利用“余杭发改”微信公众号,与时俱进借助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受众面。公开信息内容涵盖项目投资、产业发展、社会规划、物价政策、粮食生产等政策类别。同时结合局门户网站改版,着重加强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将涉及重大项目、信用建设、收费改革等信息予以单独版面进行公开。此外,针对特定的受众群体,我局通过举办交流对接会、研讨会及现场咨询等形式向企业和市民通报、解读有关的产业发展政策、重要专项规划和民生政策,赠阅政策宣传资料400余份。利用余杭发改服务业工作群、发改项目联系群、余杭区企业监测群等交流平台,公开产业政策、管理办法等服务类信息200余条。 

今年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2016年余杭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表》,我局认真做好各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如信用信息建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收费清单变动等,及时收集、梳理相关信息并通过各种形式予以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1件,包括以信函、网上申请和当面递交等方式进行申请。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拆迁地块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及价格举报处理结果。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对于2016年的21件申请,我局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时按要求予以告知或答复。其中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查询,其申请的内容不存在;另有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后经区法院审理予以驳回原告撤销请求。另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主动公开的内容上和及时性上仍需下大力气。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素质还需加强,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信息公开新问题还需多加钻研和探索,同时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以及与法律顾问的咨询。 

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