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发改局(粮食局、物价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2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余杭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余政办〔2008〕19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余杭区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藕花洲大街203号,邮编:311100,电话:86169906)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依照区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更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健全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查和考核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于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的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围绕中心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年通过各级门户网站、局外网、电子简报等多种途径公开信息1000余条,其中省市级门户网站120条、区级门户网站149条、局门户网站642条,各级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129条,并尝试运用新媒体平台对发展改革和各类民生信息进行公开,通过余杭发改微信公众号推送60余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工作动态、服务信息等。此外,针对特定的受众群体,我局通过举办交流对接会、研讨会及现场咨询等形式向企业和市民通报、解读有关的产业发展政策、重要专项规划和民生政策,并利用余杭发改服务业工作群、发改项目联系群、余杭区企业监测群等交流平台,公开产业政策、管理办法等服务类信息200余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5年度我局共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2件,包括以信函和当面递交等方式进行申请。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仍以拆迁地块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类为主。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5年的22件申请,我局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时按要求进行了答复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整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逐步加强和提高,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内部处理公开事项的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完善制度,规范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流程,明确各科室单位的职责,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加强各环节的沟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二)优化资源,拓展平台。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门户网站、《发改快讯》等渠道,及时做好栏目的更新和管理,同时摸索尝试新媒体平台,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性和透明性。 

(三)强化意识,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发改部门“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