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教育局以余杭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围绕教育领域重点、热点工作做好主动公开。一是规范做好教育政策类信息公开。对4个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征求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政策发布后,及时为社会公众做好文字、图片各项解读,提供在线查询、检索、下载等服务。二是全面做好公众关注信息公开。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工作推进情况信息公开及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公开,落实学生资助等相关政策,促进教育公平。2022年以来,围绕全区教育主要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办理和答复。本年度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54件,均为自然人提交,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妥善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依照杭州市教育局、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教育年度工作重点,落实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发布学区(服务区)划分、招生入学、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各类学校名录等信息。进一步夯实“余杭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全年发布信息395条,粉丝数较2021年同期增长3.5万,总粉丝数达28.5万;公众号阅读总量达340余万,每期阅读量平均达8634人次,被浙江省教育厅评为2021学年教育宣传工作优秀通讯站,余杭教育关注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深化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升级打造“入学早知道”应用场景并接入“浙里办”APP,实现掌上查学校、查学区、查机构、查政策等功能,推动家长一键了解全区教育概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指定两名同志兼职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按时、定期做好教育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及网上发布的审查工作。聘请4名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提升答复文书的专业性和准确度。通过监督电话、电子邮箱、邮件等形式健全网上留言建议、投诉信访等渠道,加强公众互动,接收社会评议。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及市教育局法规处的检查,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0

0

0

0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54

0

0

0

0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教育领域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与公众对高质量教育信息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统筹水平不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的涉及各级各校,涉及条线多、种类多、项目多,关联科室间的协调配合能力尚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当前的政策解读基本仍限于文字和图片两种形式,在利用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制度建设。谋划制定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强化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联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督查制度,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能力。结合教育领域工作实际,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合理引进第三方力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与渠道,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与公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