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度报告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息中心的指导与帮助下,2012年,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信息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分层公开、及时公开和安全保密工作日益加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根据区信息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余信管〔201313〕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开展的各项工作
  2012年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公正、真实、及时和便利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加强学习,信息公开认识准确到位。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上组织对《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学习和解读,明确公开政府信息是机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义务。二是形成机制,信息公开积极主动。把信息公开与科技宣传服务相结合,将及时、准确公开科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与为企业送服务、送信息、送政策相结合,既主动有效公开政府信息,又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丰富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广度。
  我局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公开:一是抓好网络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杭州·余杭”门户网站、余杭科技网作为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途径,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按照《余杭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余杭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相关信息逐一上网发布。二是确定局办公室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指定查阅地点,接待来人、接收来电、来函对信息的查阅。三是采用辅助性公开方式,让社会各界获取各类信息。主要是充分利用《城乡导报》、广电台、余杭电视台(余杭新闻)等新闻媒体,对外宣传和发布高新技术、政产学研合作、农业科技及知识产权(专利)等各类科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型。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办事事项、资金信息、业务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八大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为了便于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 “杭州.余杭”门户网站杭州市余杭区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地址为:http://xxgk.yuhang.gov.cn。2012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9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22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工作信息19条(其中:政务动态8条,公告公示9条,统计数据2条),资金信息14条,人事信息3条。
  在余杭科技信息网(http://www.yhkjj.gov.cn/),主动向社会公开包括科技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高新技术、相关下载、联系我们、项目申报、科技文献以及公示栏等九个方面,一年来公开各类信息194条。
  利用辅助性公开方式公布信息。2012年在《科技日报》、《浙江科技报》、《杭州日报》、《城乡导报》等报刊以及《今日科技》《杭州科技》上公布信息216条(其中省级报刊网站录用38篇,市级报刊网站录用37篇,区级报刊录用141篇),在余杭电视台主动公开余杭科技信息。专门编印《余杭科技》杂志,并发送到全区各部门、镇街以及部分企业,主动及时向各界发布余杭科技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81件(其中当面申请数45件,电子邮件申请数3件,网上申请数15件,其他形式申请数18),办理总数81件,同意公开数79件,免于公开数2件(非本部门掌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通过“政民互动”统一服务平台办理信件9起,接受网络咨询、接待来人、来电咨询205起,每件均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与解决。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督查落实,信息把关,办公室主任具体联络,两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操作,专门负责信息上传与发布。2012年,我局未发生此项工作的财政支出项目。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单位实际,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定期更新,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余杭区科技局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