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2018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30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区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开展的各项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商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联系(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811室,邮编:311100,电话:0571-86223898,传真:0571-86229694)。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机构职能,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2018年我局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 

区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单位人事变动适时予以调整,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采用规范发文稿,局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非公开”,对非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在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相关文件,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余杭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三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四是不断规范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商务局链接,开设了单位首页、部门文件、公告公示、部门信箱等栏目,用于发布有关商务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内容。2018年全年,我局在“杭州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36条,外贸预警420条,政策文件12条,资金信息1条,公告公示3条;通过政务平台公开信息112条,其中工作动态103条,通知公告9条。同时利用宣传栏、报刊等多种媒体对外公布政府政策文件、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工程及财政、人事等信息。 

除了“杭州·余杭”门户网站(www.yuhang.gov.cn)外,我局还在余杭晨报、余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余杭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商务信息。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321件,现场接待信息咨询87余人次,主要涉及相关政策、办事流程咨询等,均能按规定给予答复解决。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两名工作人员兼任,设A、B岗,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工作。我局聘请卢红梅、马洁律师为法律顾问,顾问费一年30000元。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对商务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 

2019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加强“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商务局部门页面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商务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继续及时、准确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商务局部门页面上公布我局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重点和工作动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