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人力社保局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人力社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区人力社保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贯彻落实《条例》与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责任科办的职责分工,强化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制度管理。以《条例》为基本依据,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操作,抓好制度落实。对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公开形式等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落实好保密审查机制。 

(三)组织培训学习。组织各科办及下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实用手册》等参考资料,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公开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公开招考、职称评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信息,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一)公开形式。采用多样化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一是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余杭区人力社保网、余杭人才网等网站的相应栏目内容。二是通过《中国劳动保障报》、《钱江晚报》、《杭州日报》、《余杭晨报》、余杭电视台等社会媒体宣传报道余杭人力社保工作。三是发挥“12333”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的作用,向群众提供咨询、投诉举报、协调处理等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咨询员9名,全年接受来电咨询50.04万个。四是发挥“政民互动”、区长公开电话等平台的实效,法规仲裁科(信访科)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受理网上咨询639件,回复余杭区人力社保网网上咨询1723件,受理区长公开电话1790件,处理信访信件87件次,每件均按规定时间予以回复。五是通过余杭区人力社保网、社保自助查询机等渠道提供社保信息自助查询服务。六是向参保人员寄送社保个人权益单,全年寄送41.7万份。七是对外提供室藏档案查阅服务,全年查阅卷数达686卷。八是开展“人力资源移动门诊”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全年开展活动26次,解答咨询289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主要包括就业社保、人事考试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2015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37条,其中部门文件类为54条,政策解读、人才招聘等其他信息183条;通过余杭区人力社保网发布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等各类信息1539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7件,受理率、答复率均为100%。其中,予以公开的6件,本机关不掌握该信息已告知其向有权掌握该信息的机关申请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公开的人力社保信息均不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载体和渠道有待拓展,公开形式有待丰富完善,公开质量和规范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切入点,重点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借助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渠道,创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主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以上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余杭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7楼,邮编:311100,联系电话:0571-8622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