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卫生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0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余杭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余政办〔2008〕195号)及《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余信管〔2012〕3号)文件精神,余杭区卫生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过去一年全区卫生系统的信息公开情况作了一次全面梳理,现将2011年度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www.yuhang.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卫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6277107,传真号码:0571-86224431。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区卫生局,邮编:311100)。
  一、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全区10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认真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以院长(所长、校长、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单位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也相应及时做了调整。区卫生局将办公室确定为具体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科室,落实具体人员兼职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AB岗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性。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6月设立区卫生局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wsj.yuhang.gov.cn/),有效整合全区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方便群众及时有效掌握我区各类医疗卫生信息。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资料索取、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多种设施尽可能公布更多信息,区一院、区二院、区三院、区中医院、区五院、区妇保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进修学校均建立了本单位独立的网站,并开通信息公开栏、公告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开有关信息,设立监督热线,接受社会监督,以此促进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途径。
  与此同时,各单位积极推出便民惠民服务新举措,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如区一院等单位加入浙江省第三批网上统一预约诊疗平台;区二院开设急诊咨询服务;区中医院在门诊挂号收费处增设语音报价系统;区妇保院增加检验报告自动取单机等便民服务。区卫生监督所设96301公开电话,统一受理全区各类卫生投诉咨询,并以“余杭卫生许可”为名,开通官方微博,目前已经发表微博140余条,受到1200余人关注,利用新媒体及时有效发布信息,服务群众。
  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制定了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区卫生局则将信息公开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平时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能、科室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 
  同时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简报等形式加大对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医疗卫生单位服务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据统计,2011年,余杭区卫生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sj.yuhang.gov.cn/)访问量达402919人次,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丰富、方便、快捷、有效的余杭卫生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卫生信息1713篇,居全区前列。编制发布《余杭区“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为群众了解我区未来五年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全年受理信、访、电、网上信访共906件次,均及时有效处理。全年发布全区公开文件139件,通过政务平台受理依申请公开文件15件,均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有效处理申请事宜,受到好评。3月份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和6月份苕溪水污染事件后,96301公开电话被作为咨询电话,分别接听了200余起和400余起电话,及时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为2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直接支出经费,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未发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的其它情况。
  五、下一步打算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梳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