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民族宗教局民族科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街道西大街33号,邮编:311100,电话:86145309)。 

一、概述 

2015年,区民族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管理,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为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班子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调整成立了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朱学猛任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民族科为具体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的信息公开职责,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要求,我局将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2015年,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入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帮助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 

为了使民族宗教有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了内部公开事项制度和其他网上公开制度。建立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举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设立了公开投诉电话,让干部、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努力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建设 

围绕各科室的主要职能,在抓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依据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等特点,坚持原则,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力求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主要是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相应的公开,围绕保证群众民主监督的权力,抓好重大决策和重大信息的公开。在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宗教和睦稳定上下功夫,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宗教场所宣传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组织民族团结促进宣传月等,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职责范围、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办事依据以及办事程序等信息,有计划、有系统地予以公开,做到形式多样化、内容规范化。诚恳接受社会和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的监督,促进了自身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规范了行政行为,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四)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2015年,召开局信息工作会议4次,要求各科站、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切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相关培训1次,对照《条例》查找问题、查漏补缺,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局门户网站,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与余杭晨报、余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及时通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积极向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民族宗教网、杭州市民族宗教网等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类相关信息,报送信息数量在全市各区(县)中位居前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基本做到了阶段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每年度定期公开,一般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此外,我局还积极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市民宗部门报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信息。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条,其中文件类信息1条,工作信息6条,并且全文电子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按规定予以受理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本局通过“政民互动”平台网上咨询1人次,已按时予以回复。网上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咨询、部分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情况反映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2人,其中信息发布人员2人(A岗、B岗)。2013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金额。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局将以三大举措加以改进: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宣传我局门户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向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