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要求,结合仓前街道工作实际,开展此次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范围为2025年12月31日前仓前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如下: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0日起施行。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原规定继续适用;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李凌宏
联系电话:0571-88620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