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办(中心):

根据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及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度等相关规定,余公资〔2024〕7号文件对小额工匠相关政策进行废止。鸬鸟镇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2个文件:

1.《余杭区鸬鸟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修订)》(鸬政〔2020〕95号)

2.《鸬鸟镇限额以下小额工程工匠管理细则》(鸬政〔2020〕96号)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