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杭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我区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杭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余杭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分为中央设定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浙江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杭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255项,每个事项包括区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备注5个部分。
(一)中央设定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43项。
(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省、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2项,其中省地方性法规设定6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设定6项。
四、关键词解释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五、注意事项
《通知》在杭州市余杭区范围内适用,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解读人:徐佳璐
联系电话:0571-89516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