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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街道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7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号 | 文件名 |
1 | 五街〔2025〕19号 | 余杭区五常街道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2 | 五街〔2023〕76号 |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