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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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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余杭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要到期的加油站(点),强化服务,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 为确保加油站(点)在规定时限内换领新证,达到合法安全经营的目的。区安监局切实强化服务:一是经营许可证到期前6个月通知加油站(点),做好换证准备工作,即要求企业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好安全评价,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取得上岗资格证;二是帮助企业做好换证申报工作,认真核对申报换证资料,确保申报一次成功。到目前为止,全区133家加油站(点),已有108家换取了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确保了我区加油站(点)合法安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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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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