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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黄湖镇青山村重大触电事故案调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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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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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黄湖镇青山村1组67岁村民阮金南去自家竹林内除草,被断落在地的农用电线触电当场死亡,但一直无人发现。直到傍晚6时许,在家等吃饭的丈夫陈吾兴前去寻找才发现其妻已被断落电线触倒在竹林里,74岁的丈夫陈吾兴急忙前去救拉妻子,也被触电身亡。一根断落的农用线就这样夺走了2位老人的生命,一起重大死人事故案就这样发生了。 傍晚6时许,黄湖镇政府接到报急电话,镇党委书记马峰亲自坐阵,组织指挥;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金忠祥;副镇长钱顺初带领相关人员及时赶往事发现场制止事态,耐心细致地做死者家属与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家属将死者先抬回家,约定第二天进行调处。一场即将发生的群体性抬尸事件终于平息。 8月23日上午,黄湖镇镇长占张明、副书记凌明高等领导及时与瓶窑法庭取得了联系,然后约定死者家属到村委会进行调处,在调处中死者家属方提出了很多赔偿要求,要求黄湖供电营业所、青山村村委赔偿其死亡父母人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2万元。如不赔偿以上金额,死者家属扬言将死者抬往有关单位,事态将进一步激化,此时党委政府领导与综治司法办工作人员以大局为重,对其死者家属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讲清国家政策与法律,劝导其不要做出冲动、急躁的举动。通过法律、法规的宣教,苦口婆心的思想劝导,最后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死者家属方同意党委政府领导提出的赔偿金额,一次性赔偿2名死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叁拾伍万元整。协议签约成立日先支付伍万元,余款在08年9月13日前全部付清,款项暂由青山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具体责任、事故详细原因尚在调处中,一场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案由于黄湖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法庭的提前介入、各部门的能力协作措施得力,未发生群体性闹事,未造成民转刑案件,确保了黄湖的社会稳定,一方平安,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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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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