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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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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区城管执法局联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对中考和高考期间的噪音超标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违者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临近,为切实保障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迎考环境,日前区城管执法局积极行动,有效加大噪音、无证流动摊贩管控力度。根据有关规定,中高考期间禁止建设工程进行夜间作业(22时至次日6时);22时后,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音超标排放;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店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5月份以来,区城管执法局各基层中队对辖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发放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向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和文化娱乐场所宣传噪音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了解并掌握各工地的施工进度,要求工地自律,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为确保噪音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查处,城管执法局直属中队还专门成立了夜间治噪分队,采取昼夜联动、密集管控的手段,不间断进行巡查,并重点加强对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附近建筑施工工地的噪声污染管控,实行从严从重处罚。近日,执法局已查处噪音超标行为5起。此外,执法队员还全面加强辖区大排档、无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堆放以及道路污染等违章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 同时,城管执法局96310受理中心继续落实24小时电话受理和半小时承诺制度,市民如果发现有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或者商业经营噪音的,可以及时和城管执法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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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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