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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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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我区召开了全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各农村卫生管理站和镇乡、街道卫生院的负责人及分管药品的院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药品“两网一规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并对创建工作的任务作了统一部署;然后对照《杭州市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验收标准》和《杭州市农村卫生室“合格药房”验收标准》,结合余杭实际情况,逐条进行了讲解。接着,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丁宝根作了题为《深化认识,不断创新,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水平》的重要讲话,丁宝根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是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新型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医疗机构市场竞争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意义十分重大,务必要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二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当前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我区自04年在医疗机构开展创建“规范药房”和“合格药房”以来,在完善基础设施、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药品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配套设施不足、长效机制欠健全等问题,为此,必须要进一步做好整改和规范工作,使得药房规范化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我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医疗机构必须坚持“以改善硬件设施为前提,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提高人员素质为关键、以优化服务质量为宗旨,以严格规范管理为保证,以保证药品质量为目的”的原则,加强领导,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药房规范化创建工作。 最后,区卫生局副局长俞彩萍就如何按照区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扎实抓好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重要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为什么要创建、明确为谁创建、明确创建内容和标准。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要按照创建任务和标准,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按期完成。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各自实际,安排好时间,定期总结、分析和整改,使医疗机构药房更加规范,老百姓用药更加安全,政府部门更加放心。 会后,与会人员均表示,一定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投入,全面完成药房的规范化创建工作,迎接省、市的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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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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