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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综合监督工作规划,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制定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上报本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 3、依法组织、协调本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经余杭区人民政府授权或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查处辖区内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等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6、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 7、协助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 8、管理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9、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授权、委托的事项。 10、承担余杭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余杭区人民政府、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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