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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组织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旁听 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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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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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9日上午9时,被告人沈华健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余杭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家属和众多新闻单位对庭审过程进行了旁听和报道。由于被告人没有聘请辩护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人民法院指定和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浙江振业律师事务所吴琳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派员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旁听,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的庭前准备、庭审纪律、案件事实的把握及法律的适用、证据运用、论辩技巧及策略运用、临场应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7个方面进行评议。 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旁听,是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质量控制而推出的一项措施。近几年来,由于法律援助案件的大幅度增加和办案补贴偏低等原因,直接影响到了承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也不同程度上影响到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为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质量,近几年来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推出了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对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并由案件当事人或其家属对承办人员进行评议。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议小组,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议,符合要求的再发放办案补贴。同时,还专门通过上门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征询当事人的意见。今年初,我们还向公、检、法等部门发放了征询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由于近几年来注重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有了明显的提高,2007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先后收到当事人锦旗8面,表扬信6封。在上半年法治县市区测评中,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为99.6%,名列杭州市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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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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