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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与核心是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着力破解计划生育“逆导向”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完善计生利益导向的重中之重。为此,余杭区就完善村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认真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利益的工作作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相关背景
近几年,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社会发展的巨变,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阻碍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主要反映在:一是现有集体利益分配方式对生育观念产生冲击。大部分集体利益分配是按人头计算,没有充分考虑计生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实际,某些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超生孩子享受的集体利益分配金额高于已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情况,客观上造成了“多生孩子多得利”的结果,对群众的生育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二是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让个别计划外出生成为“真空地带”。一些有钱人不怕超生、流动人口外出超生,对广大群众产生了负面影响和不利导向,使得计划外怀孕、生育的现象也有所增加。三是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优惠机制不够完善。大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只在建房时宅基地上享受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的优惠。按人头分配集体利益的方式,客观上使得广大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贡献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集体利益的实际分配中反而吃了亏。
二、主要做法
(一)抓领导,促认识。
1、加强调研分析。余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解决计划生育“逆导向”问题列为今年区政府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课题组多次下基层开展调研,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同时课题组向律师咨询了相关法律问题,并聘请了法律顾问,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组织领导。为使计划生育“逆导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完善村级计生利益导向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3、推进高层倡导。余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年初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和人口形势分析会上多次强调解决计划生育“逆导向”问题的重要性,并对完善村级计生利益导向制度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二)抓民主,促民生。
1、落实责任,形成共识,认真细致做好试点准备。
针对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享受集体收益分红问题,区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多次听取计生工作的专题汇报,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召开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分析会。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取经,了解兄弟单位在制订和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上的一些做法。通过对全区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确定乔司镇作为解决计划生育“逆导向”的试点乡镇。该镇党政办牵头起草村规民约参照本,并印发到各村,明确要求基层对独生子女在村集体经济分配上一人按两人分配。同时,将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列入对村级计生工作目标考核。
2、结合实际,发扬民主,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结合乔司镇实际,我们在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民主,加强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通过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研,听取独生子女家庭的呼声,了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困难,切实解决广大的独生子女家庭最关心的直接利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实施利益导向新机制过程中,依托村民自治工作,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
一是在广泛走访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分配细则,召开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专题会议,分别听取村老干部代表、党员代表及小组长代表多方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及操作细则进行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后写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加以确定。
三是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将政策宣传到户到人。村计划生育协会通过发放宣传小册子、组织举办各类宣传服务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让群众及时了解掌握计划生育的各类优惠奖励政策及对违法生育的制约措施等。
目前,乔司镇11个村中有9个村落实了在集体经济分红中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2个村在股份制改革中明确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胜稼、方桥、良熟、永西、和睦桥等5个村还在土地款分配中将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在对违法生育制约分配方面,各村结合实际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有的规定违法生育的子女不享受集体经济分红;有的规定不全额享受;有的规定缴纳社会扶养费后规定年限方可享受分配等。
(三)抓典型,促推广。
一是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充分肯定了乔司镇完善村级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做法。同时要求全区稳妥抓好“乔司经验”的推广。
二是在人口形势分析会上推广“乔司经验”。会上乔司镇作了经验介绍,区委副书记戚建国、副区长徐美娟作了专题部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三是在乔司镇方桥村召开现场会推广“乔司经验”。 该镇方桥村、三角村、和睦桥村在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各镇乡街道结合实际,对此项工作的推广实施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要求各镇乡、街道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村(社区)计划生育公约、村(社区)集体利益分配政策以及对违法生育实行制约分配的规定等。
四是区人口计生局加强对各镇乡(街道)的指导督查。要求各镇乡、街道稳妥有序推进村级计生利益导向制度的实施,确保程序的规范性。
三、主要成效
我区实行村级计生利导制度以来,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拥护,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进一步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村级计生利益导向制度的实施,使计生家庭得到了“看得见”的实惠,不仅有效淡化了群众早育、多育得利的思想观念,还对其他家庭产生示范引导作用,如试点乡镇乔司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数明显增加,有1553对夫妻主动放弃了二孩生育指标。同时在群众中引起巨大反响,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大大提高,如乔司镇今年1-10月计划生育率达到100%,同比上升1.77个百分点。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村级计生利益导向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由政府行政手段为主逐步过渡到村民自治为主,有效提升了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我区低生育水平依然保持稳定,计划生育率在99%以上。
三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村级计生利导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过去单靠行政手段抓计划生育的做法,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是真正关心他们的,真心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谋利益的,群众工作相比以前好做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