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科技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订促进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 2、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点,组织制订全区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省级余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制订。 3、负责科技三项费用和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4、负责对省级余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余杭高新农业开发区的指导和进区项目认定把关。 5、负责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成果、产品、项目;负责全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核准,技术贸易机构审核。 6、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管理、评奖和奖项,组织科技成果评审、鉴定及成果推广。 7、承担区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组织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技术鉴定工作。 8、负责全区信息工作,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负责《专利法》宣传,专利执法、纠纷调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瓶窑地震监测站管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订。 9、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员政策,参与对全区科技人才管理、培养工作。 10、负责全区镇乡科技创先和党政领导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区,推进各镇乡、各行业的科技进步。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农业科技科、工业科技科、科技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