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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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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杭州市政府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办法和区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近日,我们物价、统计、财政和劳保局等四部门结合余杭实际进行了研究协调,拟订了《杭州市余杭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办法》。现经区政府批准、实施。 该办法是将现行随企业退休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固定价格补贴改为浮动价格补贴。根据当前居民实际消费结构、消费水平,测算基本生活品价格变动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品消费支出的影响,确定浮动补贴发放标准;当月度价格补贴发放标准低于35元时,按35元发放。同时,为了接轨杭州、实现“同城同待遇”,我区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具体发放标准暂参考杭州市区标准。凡参加余杭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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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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