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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二、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研究和制定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规定,督促、检查、落实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了解和掌握老干部的思想动态,组织老干部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学习活动。 四、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宣传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经验,组织发挥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认真接待处理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指导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和老年大学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了解和协助处理易地安置“两项待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协调处理区级有关部门老干部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协助处理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丧事处理事宜。 九、动员和组织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 十、抓好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和作风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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